机动车辆采购服务合格供应商选聘公告
临港集团机动车辆采购服务
合格供应商选聘公告
根据《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非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结合集团本部机动车辆日常工作的需要,现拟对车辆采购服务合格供应商进行公开选聘。
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至少具备以下一种汽车品牌经销授权书,乘用车年销售量不低于160万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年销售量不低于20万辆;
3.公司注册资本不小于350万元(人民币);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内无重大违规记录。
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5日,在此期间,凡满足以上条件且有意参与此次选聘的供应商,均可通过邮件方式将本公司的相关资质材料和联系人发到lijl@shling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