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集团(总部)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合格供应商选聘公告
根据《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非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结合集团本部机动车辆保险服务的需要,现拟对保险服务合格供应商进行公开选聘。
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 公司注册资本不小于150亿元(人民币);
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提供保险业务服务的内容;
4.有为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提供承保服务的成功案例。
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在此期间,凡满足以上条件且有意参与此次选聘的供应商,均可通过邮件方式将本公司的相关资质材料和联系人发到lijl@shlingang.com。
112.pdf
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 公司注册资本不小于150亿元(人民币);
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提供保险业务服务的内容;
4.有为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提供承保服务的成功案例。
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在此期间,凡满足以上条件且有意参与此次选聘的供应商,均可通过邮件方式将本公司的相关资质材料和联系人发到lijl@shling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