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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集团多年来在金融创新领域积极开拓、协助推进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致力于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创新产品。今天我们推出典型创新案例专题报道第四期,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
发行案例解析
2020年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明确在临港新片区内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资金按实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
2020年4月23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大力支持下,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成功启动,成为2019年8月国家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来,区内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落地的首家企业。跨境资金池的搭建,为境外资金参与新片区建设提供了非常通畅和快捷的渠道。本外币一体化的新功能,使得临港集团可以更好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案例推广意义
上海临港新片区自成立以来,按照习总书记“五个重要”发展内涵要求,正打造成为集聚海内外人才开展国际创新协同的重要基地、统筹发展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的重要枢纽,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的重要跳板,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通道,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重要试验田。
根据“五个重要”的要求,在新片区推广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能有效提高区内跨国企业的资金管理效率。就当前新片区内的企业而言,可大致按“走出去、引进来”两个方向来划分使用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的企业。对于“走出去”类型的企业,其母公司主体在国内,可通过在临港新片区设立跨境资金池统管境外子公司,有效解决跨境资金划转难,实现跨境资金灵活调拨,简化跨境资金管理流程;通过办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或轧差净额结算业务,可为同时有境外收入和境外支出的企业降低多重汇兑的利率成本与税收成本,降低汇率风险,多适用于跨境贸易公司、制造业公司等等。
对于“引进来”类型的公司,多为外国跨国公司,其母公司主体在境外,开办跨境资金池业务能够帮助这类型企业打通境外资金合规入境的渠道,让境内外资金在额度额内自由流动;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进一步降低其国内子公司的融资成本;该类型公司可围绕跨境资金池打造成为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财资中心,将境内外盈余资金归集,提高内部资金运用效率,实现资金利用率最大化。
什么是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
跨境资金池集中运营业务,是指跨国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与跨境集中收付业务共同构成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根据资金池币种的不同,可分为人民币跨境资金池和外币跨境资金池。随着上述两类资金池的不断发展,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的条件已经成熟,本外币跨境资金池融合已成为趋势。2019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放开了跨境资金池的币种限制,允许人民币入池,为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提供了政策依据。
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示意图
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的法律法规
2019 年 3 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第一次明确提出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可以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表示在未来将对跨境资金本外币进行“一体化”模式的监管;同年 7 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4.0 版)》中指出,自贸区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其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由1亿美元调整为超过5000万美元;2020年2月14日,央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明确在临港新片区内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资金按实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
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具备哪些优势
1、外债额度集中管理。在外债额度集中管理业务备案时完成一次性登记,之后借用、偿还外债无需再分币种、分债权人逐笔办理外债登记,明显减少业务往返,境外融资时效性、便利性大幅提高。
2、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控。在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业务备案时完成一次性登记,之后开展境外放款业务无需再分币种、分债务人逐笔办理境外放款记,明显减少业务往返,境外放款时效性、便利性大幅提高。
3、经常项目集中收付和经常项目轧差净额结算业务。跨国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通过主办企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或轧差净额结算业务,这两项业务能为跨国公司大量节省财务费用和汇兑成本。
4、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间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跨国公司可以开立包含人民币的多币种国内资金主账户,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集中运营管理集团本外币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的申请条件
延伸阅读
2021年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消息,决定在深圳、北京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首批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本次试点对象多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包括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壳牌集团、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最新试点内容:
1.本次试点是对此前本外币资金池政策的整合升级,综合了此前两类资金池政策优势,实现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内跨境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
2.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适度调整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在稳慎经营理念基础上提升跨境投融资的自主性和资金利用效率。
3.进一步便利资金划转和使用。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子)账户结汇资金可直接进入人民币国内资金主(子)账户,国内资金主账户资金可直接下拨至成员企业自有账户办理相关业务。
4.实现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购汇所得外汇资金可存入国内资金主账户,用于对外支付。
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统计监测,强化风险评估、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如有进一步了解需求,
请致信临港集团金融发展部
sunwen@shlingang.com
或致电:
(021)38298684
图文来源:滴水湖金融湾